中浙网首发(主编/王志鹏)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温州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再次启动与心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合作,将其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探索未检工作与社会工作的有机衔接,以最大限度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月10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心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签订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购买服务合同书》,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和心理疏导,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
服务合同书协议,心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通过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未成年人在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期间,改善其认知状况和家庭、社会支持系统,从而预防和减少未成人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在帮教考察过程中,心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一方面将通过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学习培训与能力提升等一系列的内容,帮助未成年人得到更好帮教,另一方面将加强引导让未成年人参与每月两次的各类公益服务活动,需累计30—100小时以上的公益服务时间,并根据他们的服务质量对他们进行行为纠偏、价值观引领等,让未成年人在亲身活动中锻炼人际沟通能力,增强自信心和团队协作意识,避免因帮教工作影响其再社会化发展。社会组织、观护基地在引导帮教对象提供公益服务时应建立台账,一人一档,针对其服务表现作出具体评价,并量化打分,检察机关对量化打分情况进行核实。
此次服务合同书的签订,进一步整合了社会资源,提高了未成年权益保护的专业化水平,有利于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助他们回归健康成长的道路。同时有利于提高犯罪预防的专业化水平,可以让我们的检察官将更多的精力用到案件当中,更好地做到以案件为切入点,改善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
与此同时,此次活动也将为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提供良好的遵循并指明方向,有利于整合、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吸取经验,加快将社会支持体系的探索和对司法社工的应用,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