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潜力无限。宁波即将迎来探讨“与海共荣”的盛会:2022年国际海洋经济与海商事服务论坛将在甬城隆重举办。
围绕“共商经略海洋、共创蓝色未来”主题,来自全球各界的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等,将围绕全球海洋治理、绿色港航发展等热点展开线上线下交流研讨,万余人共同分享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经验,探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新业态、新路径、新模式。
“执行高效,执法为民”——在宁波海事法院的大堂里,挂着这样一幅红缎金字的锦旗。送出这面锦旗的,是宁波一家从事跨境物流的公司。该公司在一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中,一度陷入执行困境。经宁波海事法院执行干警的几度努力,出乎意料地将款项全部执行到位。
宁波海事法院成立30年以来,收到类似这样的锦旗、感谢信不计其数。它们所阐释的,正是海事法院立足海洋战略大局,通过服务创新,优化经验所带来的海商营商环境的提升以及海洋经济基础服务的夯实。
和企业“打成一片”,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1992年,宁波海事法院设立。浙江海事审判机构以宁波为基点,目前已拓展至温州、舟山、台州、杭州,浙江海事审判机构“一体四翼”发展格局正式形成,补齐了浙北地区海事司法服务的短板。
近年来,受国际经贸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再加上涉外商事纠纷日益增多,这些都对宁波海事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事先全面排摸企业风险,关注重点企业动态;事中延伸进企诉讼服务,依托各巡回审判庭(点)、联络站、对接中心等线下网点,以及‘浙江解纷码’‘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线上工作平台,让企业更方便找到我们。”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邬先江告诉记者,通过这些方法,让法院和企业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也让各项工作的开展更有实效。
得益于这些一线工作的累积,宁波海事法院针对辖区范围内出现的法律纠纷、重点案件进行梳理,并对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司法建议。
2020年,宁波海事法院发布海事审判白皮书7份,其中《2009-2019年海事强制执行中行为履行情况通报》获评2020年度全省法院“十佳执行司法建议”;2021年,发布海事审判白皮书4份;其中《宁波海事法院涉外渔业案件审判白皮书(2016-2020年)》作为全国首个针对远洋渔业相关纠纷的中英文双语版审判白皮书,获国家和省、市多家媒体深入报道。
司法、调解双管齐下,多元化协助企业解决纠纷
除了在宏观上为中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宁波海事法院还将笔墨落在了更为暖心的细节上。
随着涉外商事纠纷日益增多,宁波海事法院通过巩固完善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充分调动行政调解力量和社会调解力量,多元化帮助企业开展商事纠纷调解。
“我们建立了海船船员纠纷诉调对接新机制,与宁波海事局签署《关于在宁波地区建立海船船员劳资纠纷调解和维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设立海船船员劳资纠纷调解中心,专门负责在宁波地区船员与船东及派遣机构之间的船员劳资纠纷。同时,在调解中心设立船员劳资纠纷诉调对接服务点,选派法官为日常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宁波海事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还从各货代协会中选聘数名特邀调解员,推进宁波国际货代调解中心有序扩容,增强调解力量。目前海事特邀调解员达到83名,覆盖海事行政、海事仲裁、贸促会、货代协会、金融保险行业、渔业互保协会、渔区人民调解组织等海事相关各行业,极大发挥出海事海商纠纷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效果。
在调解过程中,宁波海事法院依法审查调解过程、防范虚假调解。在受理司法确认案件的同时强化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履行后不再出具司法确认裁定,防止“程序空转”。
创“海上枫桥经验”宁波模式,高效满足司法需求
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宁波海事法院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深化以数字化为手段、以化解矛盾纠纷为根本的“海上枫桥经验”宁波模式,形成了海上社会治理新格局,主动把海事司法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把优质、高效的海事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的身边,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减少诉讼成本。
近几年,宁波海事法院加快推进入驻矛调中心的步伐,在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均取得长足进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凸显海事特色的诉调对接模式,入驻矛调中心的工作也开始由探索、分散式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升级。
此外,在海事海商纠纷较为集中的渔业镇街、村社、港口等基层一线,以及行业组织、仲裁机构、诉调中心等,宁波海事法院快速布局“海上共享法庭”,积极发挥诉讼庭审、调解指导等功能,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