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7月16日上午,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九团一队来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以“灵活就业,权益在线”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采访了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的赵文俊老师。
赵老师向我们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是为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国家针对不同类别的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不同的社保优惠政策。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当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但参保政策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只涵盖灵活就业群体中的某一部分人员,多为个体从业人员,且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好在最近灵活就业人员再度进入政策视野。5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等机制。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相信未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情况能得到改善。
通过本次实践活动,团队成员深入了解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同时发现了其不足之处,为后续调研提供了一定基础。此外,上城区人力社保局在设施配备、办事效率、服务水平等方面都做的十分完善,让团队成员切实感受到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