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灵活的新就业形态,互联网平台为普通求职者提供了一个零成本、低门槛舞台。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革新了灵活就业的形式,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通过平台实现了灵活就业,在推进我国现有就业结构变革的同时,灵活就业也给劳动者权益保障带来新的挑战。
为进一步了解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九团一队于7月16日赴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社保局办事大厅开展平台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活动。
上午十时,团队成员乘坐地铁来到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咨询引导台取号后,团队成员来到就业综合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告诉团队成员所谓灵活就业是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实现的就业形式,时间自由,且能帮助灵活就业劳动者增加收入。与标准化的劳动用工形式相比,平台灵活就业给予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较大的自主性,即无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需强制参加社会保险,这也带来许多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隐患。
随后,团队成员采访了几位在办事大厅办理业务的灵活就业劳动者。通过采访,团队成员了解到新业态就业方式丰富了我国就业市场,降低了就业门槛,拓宽了就业范围,吸纳了更多劳动者入门从业,让受疫情影响闲置的人力资源得到了更充分开发。
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要倾听“打工人”的声音,打破“资强劳弱”的固有格局,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平台方享受到时代红利,必须站出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进一步履行社保缴费义务,不能拿保障“灵活”作挡箭牌,继续做着“零保障”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