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数字平台的大量涌现,原本招用1个工作人员的工作,被拆分成10个、100个甚至更多的工序和任务,通过互联网平台分包,让很多劳动者一起来承担这些任务,从而造就一批新的就业形态。
为进一步了解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九团一队于7月16日赴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社保局办事大厅开展平台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活动。
上午十时,团队成员乘坐地铁来到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咨询引导台取号后,团队成员来到就业综合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简单介绍平台灵活就业形势后,说到新就业形态具有灵活性与兼职特性,可以帮助重点群体实现灵活就业与长期就业相结合,保障其个人收入有延续性。
在实践过程中,团队成员也了解到新就业形态有其生机勃勃的一面,也有成长的“烦恼”,如劳动关系不明晰、劳动者权益难保障、就业政策难享受等。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和劳动用工管理方式与新就业形态并不能完全适配。
随后,团队成员来到二楼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赵文俊老师建议,应针对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特点,研究制订平台就业的报酬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安全等有关劳动标准,保护劳动者权益。同时,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劳动监察制度,以便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能够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推动创新创业引领灵活就业,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持续开展社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充分发挥双创对灵活就业的带动效应,助力完善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新体系。